明港镇107国道郭河桥南至盛庄桥北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明港镇107国道郭河桥南至盛庄桥北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明港镇107国道郭河桥南至盛庄桥北道路两侧绿化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明港镇107国道郭河桥南至盛庄桥北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1.2 项目编号:TLZB-G-2018-06 1.3 建设地点:明港镇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计划工期:10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实际要求,划分为1个标段。 1.8 项目建设内容:明港镇107国道郭河桥南至盛庄桥北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4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 报名及谈判文件缴费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3.2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保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信用查询等。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3.3 谈判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356970645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6-6755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