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紫薇天下”配套基础设施与旅游园林景观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紫薇天下”配套基础设施与旅游园林景观建设项目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批[2017]53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临招核[2017]96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会同舜发集团通过融资渠道解决。招标人为临武县汾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紫薇天下”配套基础设施与旅游园林景观建设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2.87亩,主要建设水系生态驳岸建设(万莲池),园路铺装、园林建构筑物(门廊、游客中心、紫薇山庄、鹊桥、茶室等)、绿化工程、景观小品、给排水和供配电工程等。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6招标范围: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及给排水和供配电工程(最终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7招标金额:2597.33万元; 2.8 建设地点:临武县汾市镇玉美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本单位提供2017年6月-2017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号及密码),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5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必须是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管理手册》登记人员;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均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17:00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 4.2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价的10%交纳;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由第二名顺延,以此类推。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5.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5.2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及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2017年6月-2017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8)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9)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10)招标人相关证明:上述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未按公告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 5.3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2)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四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够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5、因本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不统一组织踏勘,报名前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自行踏勘并开具相关证明(自行踏勘前请与招标联系人联系)。 5.6、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信息”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招标信息”栏目,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2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I”。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2室(第九开标室)。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7.3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即报名与投标为同一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33806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汾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武县汾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807553153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香雪大道南侧中珠爱莲湖畔。 联 系 人: 刘女士 、 胡女士 电 话:13054008810/0735-2333949/1897558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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