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新阳路车行道绿化隔离带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002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偃师市新阳路车行道绿化隔离带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道路长度约2950m,设置绿化隔离带,工程内容包括隔离花箱制作安装、花箱内绿化苗木及花卉种植养护、原有道路标线清除、新增道路标线等交通指示标记等图纸所有内容。 2.2 项目名称:偃师市新阳路车行道绿化隔离带工程2.3 项目编号:偃公建【2018】002号2.4 预算金额:6011082.64元 2.5 建设地点:偃师市新阳路;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7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9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换报名时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接受变更; 3.3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 3.4 投标人2014年1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200万以上的施工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 拟派的五大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需提供相应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书; 3.6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为公告时间以后),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7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11月以来连续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查询方式并现场查询),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3.8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完整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3.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8年1月 9日至2018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被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提到的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相对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左侧胶状成册,否则不予受理)到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押金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中州东路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联 系 人:郭先生电 话:0379-69666597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0379-60865286 电子邮箱:hntianlong20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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