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汉滨区大竹园镇、洪山镇、双龙镇、新坝镇污水处理厂周边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大竹园镇、洪山镇、双龙镇、新坝镇污水处理厂周边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SGSCG-201764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办公室
地址:兴安中路64号 联系人:刘维庆
联系方式:0915-32140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中路48号
联系方式:0915-32247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用途:用于汉滨区大竹园镇、洪山镇、双龙镇、新坝镇污水处理厂周边绿化工程
2、项目性质:中央专项资金
3、采购预算:65.23万元
供应商资质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1)~(3)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6 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谢绝邮寄。
3、发售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 22 日14:00时
2.磋商时间:2018年1月 22 日14:00时
3.磋商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评标3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单位: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刘维庆 联系方式: 0915-3214076
十一、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8号(兴安公园对面,建行三楼)
开户银行:建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开户名: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6100 1662 2110 5250 5715
联系人:汶伟鹏 联系电话:0915-3224766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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