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126180001-002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灵寿县 工程名称 灵寿县灵塔路口、中山大道、松阳大街街头游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灵寿县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灵寿县灵塔路口、中山大道、松阳大街街头游园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855.16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并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 刘申峰 联系方式 0311-8252131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1-11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8-01-17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8-01-11 09:0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8-01-17 17:30:00
内容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灵塔路口、中山大道、松阳大街街头游园建设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灵发改投资【2018】5号文件批准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寿县灵塔路口、中山大道、松阳大街街头游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灵塔路口、中山大道、松阳大街街头游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灵寿县。 2.3招标范围:灵寿县灵塔路口、中山大道、松阳大街街头游园建设,设计的依据和工作内容见《灵寿县灵塔路口、中山大道、松阳大街街头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总投资投资:855.16万元 2.6该项目建设内容为:绿化工程20212.6m2,硬化铺装部分8403.4 m2,以及照明、档墙、廊架等配套景观设施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设计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1.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1.6.外埠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施工企业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9:00至2018年1月17日下午17:3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及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寿县人民路 联系人:吕剑光 联系电话:0311-82521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 联 系 人:刘申峰 电 话:0311-66030798 18630180440 邮 箱:hbjxzbg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