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H(2018)第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清县钟管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城镇建设)钟管镇市民广场运动公园道路及及集镇绿化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德清县龙溪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单位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招标范围为:市民广场运动公园已有水泥砖人行道铺设、苗木移裁、草花摆放、景观改造等工程;总投资约为190万元,计划工期2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接园林工程施工、养护能力的施工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主)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任职A类证书(企业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副经理还须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已办理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及园林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申请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已解除;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报名资料和申请文件中如实填写报名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如有在建工程,未如实反映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3)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的近三年来(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去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犯罪预防部门查询自身企业及拟委任的项目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并取得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省外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商会大厦301,联系电话:0572-8819981,联系人:小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4)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德清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龙溪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钟管镇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72-8409736 招标服务单位: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302室 联系人:小林 电话(传真):0572—8819981 备案单位:德清县钟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2-8400712 2018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