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麻城市沪蓉大道东段道路绿化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2015】321和麻发改【2017】1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麻城市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城投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MCGC-2018-06
(2)项目概况:麻城市沪蓉大道东段道路绿化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约为4200万元(其中固定设计费50万元),含建设工程设计费、施工费(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3)建设地点:麻城市沪蓉大道东段
(4)招标范围:麻城市沪蓉大道东段道路绿化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周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施工工期:甲方指定开工之日起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2017年1月至今时间段中的6个月即可)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2017年1月至今时间段中的6个月即可)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公章或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3.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投标文件签署和投标保证金提交等都须由牵头人办理)。
3.5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在不少于36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骏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或骏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合格制,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投标。
6、 招标文件的领取:本工程招标无须报名。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附件),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办理,否则招标方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 月2 日 9:00
地 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五楼开标厅(市金桥大道政府大楼对面)
开标时间:2018年2月 2 日9:00
地 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五楼开标厅(市金桥大道政府大楼对面)
7、本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每月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在施工现场工作。招标人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随机抽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五大员有缺岗行为,将按第一次缺岗罚款1万元/人次,第二次缺岗罚款3万元/人次,第三次缺岗提请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8 .其它事项
1、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资质投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为此,招标人将邀请招标监管部门到中标人单位进行回访。回访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帐户等相关资料及施工机械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查看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关系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招投标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麻城市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工业路 地 址:麻城市老规划局三楼
邮 编: 438300 邮 编: 4383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0713-2117969 电 话:14707258147
电子邮箱:492370927@qq.com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麻城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3-2953129 联系人:丁先生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