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银沙滩片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8-005
一、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银沙滩片区绿化工程已经鹤示范会记(2017)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银沙滩片区绿化工程
2.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3 项目概况:银沙滩片区绿化苗木种植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泰山路桥西侧
2.6建设单位: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0项目投资:640万元
2.11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
3.3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同时中标多个标段的只能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其它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期为:2018 年1月 12 日至 2018年1 月18 日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期内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施工图纸】、【附件3: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控制价见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
5.1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92-68760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39207969 0392-3279998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保证金子账号 鹤壁市淇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银沙滩片区绿化工程 鹤壁市淇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银沙滩片区绿化工程二标段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10944600026000275 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000798122822400120453 鹤壁市淇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银沙滩片区绿化工程 鹤壁市淇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银沙滩片区绿化工程一标段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10944600026000276 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000798122822400120454
附件:附件一示范区绿化招标文件doc.pdf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zip 附件二施工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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