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招标人五原县隆兴昌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五原县隆兴昌镇绿化造林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7)171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五原县隆兴昌镇绿化造林工程项目施工 批准文号:五财购准【2018006】 采购文件编号:ZTBMZC-2018-002 采购规模及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预算最高费用 1五原县隆兴昌镇绿化造林工程项目施工详见招标文件240万元
2、项目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人民政府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五原县隆兴昌镇荣誉村、同联村、荣义村绿化基础工程 第二标段:五原县隆兴昌镇人民政府周围绿化工程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共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公司员工; 4、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有效的企业开户行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 (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不予退还); (5)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在开评标过程中由专家评委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行详细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1月16日至2018年01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 —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内蒙古中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浩澎写字楼10楼西1001室)。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到代理公司领取投标报名表,且在招标人处备案登记,招标人确认签字盖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7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8年02月7日9时30分 4、开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只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五原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wyxzfcg.ccoo.cn/)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隆兴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东宽 电话:1884787012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浩澎新天地10楼1001室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478-7996568 邮箱:ZT_6655@126.com 邮政编码:015000 2018年0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