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开标时间:2018-02-06 |所在地区:鹤峰县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252号)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鹤峰县城区夜景亮化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7-242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城区夜景亮化工程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连升桥、政府广场前铁塔、亲水走廊华龙半岛段)夜景亮化,产品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供货期限:2018年3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4、送货地点及方式:供应商自行运输到鹤峰县城区安装地点。 5、投标有效期:60天。 6、付款方式:施工完工经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合同款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不计息)。 7、项目预算:23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提供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件原件) 5、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法人、法人代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上午8:30 - 12:00时,下午 2:30 -5: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2、文件领取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3、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递交投标文件: 1、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2》); (2)招标公告第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3》)。 2、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2月 6日上午9:00至9:30分。 3、递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2月 6 日上午9:30分。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0.00元。投标人应于2018年 2 月6日上午9: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329 2、凡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附件10),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送原件到交易中心备案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 张女士 电话0718-5290619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寇先生 13387696666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7日 相关下载相关公告鹤峰县城区夜景亮化工程采购 招 标2017-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