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省道北段(328国道至沪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化施工项目461BD-LHSG1、461BD-LHSG2标段 发布部门: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性质: 正常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461省道北段(328国道至沪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2、招标编号:YZJT20180108000备案号:苏交建备YZJT[2018]0012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 YZJT201606SFG003审批 苏发改基础发【2015】842号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截止时间限价/元 YZJT201606SFG003006 461BD-LHSG1标段2018-02-08 15:30详见招标文件 YZJT201606SFG003007 461BD-LHSG2标段2018-02-08 15:30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扬州市 6、专业:绿化 招标种类:施工 7、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461省道北段(328国道至沪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化施工项目,共设二个标段,即:461BD-LHSG1标段、461BD-LHSG2标段。461BD-LHSG1标段合同估算约1770万元,461BD-LHSG2标段合同估算约850万元。 461BD-LHSG1标段招标范围为:461.328国道段(桩号:红线内为K10+450~K11+550,GK0+260~GK2+340;红线外为K10+450~K11+550,GK1+280~GK1+798)范围内的地形整理、绿化施工(植物栽培)、管养(灌溉、施肥、治虫等)、景观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管理、修复。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61BD-LHSG2标段招标范围为:龙王路至利民路段(桩号:红线内、外均为K11+550~K13+089.407)范围内的地形整理、绿化施工(植物栽培)、管养(灌溉、施肥、治虫等)、景观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管理、修复。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2018-02-22计划竣工时间:2018-05-2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张工、袁工13357822786、025-68023684025-52482346
上午工作时间:9:00:00-12:00:00下午工作时间:13:30:00-17:3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18-01-16 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8-01-23 17:30 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1中营业范围为准)。 业绩条件:461BD-LHSG1标段: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人民币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461BD-LHSG2标段: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其它条件: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A(含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下载)。 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出具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全国档案库查询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五天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2)项目负责人条件:资质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专业和技术职称为准)。 业绩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为准)。 其它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半年 (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3)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 3.本项目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或由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人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出席并递交投标文件。如果未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将不需提供以上证明。 4.符合条件的同一投标人可对招标人同时招标的启扬高速公路双沟互通连接线扬州生态科技新城段工程绿化施工项目QYHT-LHSG1、QYHT-LHSG2标段和461省道北段(328国道至沪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化施工项目461BD-LHSG1、461BD-LHSG2标段共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允许中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如果某一投标人在2个或以上标段中评标价均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标价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项目概况:461省道北段(328国道至沪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起自328国道交叉处,接启扬高速公路双沟互通连接线,向南与龙王路、翟庄路、琼花大道交叉,止于沪陕高速公路杭集南互通,路线全长约2.436km。本项目主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主辅分离形式,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辅道设计速度40km/h。
四、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8-01-18 至 2018-01-24 地点: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8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18-02-08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招标文件售价:标段售价/元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 461BD-LHSG1标段1,0002018-01-24 17:30:00 461BD-LHSG2标段1,0002018-01-24 17:3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扬州市新万福路88号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8室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他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61省道北段(328国道至沪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461省道北段(328国道至沪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绿化施工项目461BD-LHSG1、461BD-LHSG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报名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办事服务”栏右侧“应用服务”中点击进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登录“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电话确认。申请人通过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查询;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510-216。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上级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2853032)。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17时30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持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至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8室)领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招标文件过期不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申请。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投标人线下至招标代理处支付,售后不退。 3.3本项目的固化清单及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请各投标人从“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上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文件下载”处下载。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8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