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5079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平和牛旧线(平寨红绿灯至洪濑口)照明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和牛旧线(平寨红绿灯至洪濑口)照明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1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405.35万,其中工程费用312.89万元,预算审核价为21206543071米的照明工程。;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牛旧线(平寨红绿灯至洪濑口)照明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预算审核编制说明、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电气动力照明工程合同额200~1000万元;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人民币2120654元(含暂列金100000元)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 标段划分(如果有):/;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地要求:根据平政文[2016]160号、平政文[2017]22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名录内的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2.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 08:00:00至2018年1月21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7.00%≤K<11.00%,含7.00%,不含11.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月5日 17:00:00。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账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phxzzx.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邮编:363700电子邮箱:/ |
报名期限: | 2018/1/17至 2018/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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