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嵯阳河流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8/1/17公告号:2018-010g 项目名称:莱西市嵯阳河流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莱西市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类别: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2095.92万元工程造价:150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25公里 计划文号: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370285201712159901 建设单位:莱西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庆春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843525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莱西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周庆春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8435256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孙智慧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519252159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莱西市姜山镇、望城街道办事处、沽河街道办事处,总长度约25km。该项目主要涉及出入口指标自动检测设备、溢流坝、生物飘带、生态石笼、水生植物种植、河道底泥处理、表流人工湿地、河道污泥清理及安全处置约2.6万立方米等。确保南岩水库入口断面水质:河道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主要指标CODcr<30mg/L,NH3-N<1mg/L。 2、招标内容: 2.1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征集,中标人承担后续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各部门审批通过; 2.2出入口指标自动检测设备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 2.3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及配套设施建设; 2.4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进行保修等。 2.5中标人须在满足招标人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施工,造价指标不得超出限额要求。 3、标段划分:无。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者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单位)。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院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检察院指定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 (2)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3)市政公用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具有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 (2)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3)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4)具有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施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4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按时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方案报酬和作品所有权的处理 1.1方案报酬 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支付设计方案费补偿。 1.2作品所有权的处理 1.2.1所有方案设计文件在评审后均不退回,招标人有权对中标或未中标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 1.2.2中标人的设计作品(包括电子版)的知识产权将永久转让给招标人。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传媒、杂志或其他方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设计作品。 1.2.3方案成果中的所有内容应由投标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其本次投标的资格。 1.3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将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相关部门意见进行调整直至审批通过。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 宋欣 刘慧娜,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