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城市环境景观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正阳大道(高泾大道-泾河大道)段施工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陕泾河发(2017)5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泾河新城正阳大道(高泾大道-泾河大道); 2.2 工程规模:泾河新城城市环境景观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正阳大道(高泾大道-泾河大道)段施工; 2.3 项目投资总额:26935700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泾河新城城市环境景观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正阳大道(高泾大道-泾河大道)段施工;标段编号: E6100000001000001902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正阳大道(高泾大道-泾河大道)即K2+482.311-K4+748.616段以及高泾大道与正阳大道十字向西延伸200m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图纸内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①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8年01月22日 00时00分至2018年01月27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18年01月22日 00时00分 起至2018年02月05日 14时3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请申请人于 2018年 1月 22日至2018年1月 29日,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在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2月5日 14时30分 ,地点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501室 联系人: 联系人:张波 高瑞 电话: 电话:029-88228899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