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公告号:发改基础【2015】1176号 项目名称:青岛新机场航站区、进场路、工作区、货运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园林绿化招标方式:公开 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投资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40%,其余自筹 本项目总投资额:3327200万元工程造价:3615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园林绿化工程/Ⅰ类 计划文号:民航华东函【2016】387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韩工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韩工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吴庆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555000657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3702814274036262015sto010032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青岛新机场位于青岛市胶州市中心东北 11 公里,大沽河西岸,北侧紧邻胶济客运专线,南侧紧邻胶济铁路,距离青岛市中心约 40 公里。 (二)招标内容:青岛新机场航站区、工作区、货运区道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深化、工程施工,及其与土建、市政工程、海绵机场的各项配合工作。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1:标段一150000平方米进场道路内层中心区域绿化,面积约 15万平方米。施工-园林绿化 2:标段二435000平方米进场路东侧绿化,面积约 43.5万平方米。施工-园林绿化 3:标段三435000平方米场路西侧绿化,面积约 43.5万平方米。施工-园林绿化 4:标段四道路北工作区景观绿化,包含13条道路,主进场路(南八路)、南六路、南十路、南三路、航空大道、环一路、南一路、南二路、南四路、南五路、南十二路、南十四路、南十五路。施工-园林绿化 5:标段五道路南工作区及货运区景观绿化,南工作区包含10条道路,南六路、南七路、南八路、南九路、南十路、南十六路、南十八路、南十一路、南十三路、南快速路;货运区包含9条道路,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南北连接路。施工-园林绿化
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 2、申请人上五年须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5、申请人近三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申请人注册地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2、该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3、该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1、同类工程界定:中国境内完成的,单项合同6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1项上五年已完成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投标保证金只须缴纳捌拾万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必须到账。缴纳方式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预审会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3、山东省以外的企业,必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基本信息并且能够网上查询,否则不予受理。 。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8年1月22日9时至 2018年1月26日17时前,在本公告下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需报名。 八 、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为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九 、其他 1、本项目为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按标段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每标段合格申请人在25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25家以上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25家合格申请人进行投标。选取数量的最后一位合格申请人出现并列,则与之并列的合格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若某标段参与投标家数少于3家的,则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若通过资格预审或参加投标的合格申请人总数少于标段数量的3倍,则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8年1月22日9时0分 - 2018年1月26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