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园林路北延(江海大道-钟秀东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TS201501061294项目名称园林路北延(江海大道-钟秀东路)工程 标段编号NTS201501061294002001;标段名称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园林路北延(钟秀东路-江海大道)交通设施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8年1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8年2月5日 工程类型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园林路北延 (钟秀东路-江海大道)交通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园林路北延(钟秀东路-江海大道)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概况: 1、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护栏搬运及安装等工程,详见本项目的工程变更图纸通知书,工程概算约10万元。 2、园林路北延(钟秀东路-江海大道),北起江海大道,上跨通吕运河,南至钟秀东路,全长约1002米,跨越通吕运河桥梁全长244.9米。详见设计图纸。工程概算约28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年02月—2018年03月。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4.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单独投标: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建造师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 4.3企业业绩: / 。 4.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 5、资格后审的其它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格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等)。 5.3接受联合体投标。 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超过5年的。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投标人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 5.7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投标人另须提供下列材料: 5.8.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满足本招标文件5.5.3及5.6.8的要求。(请江苏省内的投标单位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于CA系统。对于省外投标单位,当地检察机关已开通网络查询的,可将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于CA系统;尚未开通网络查询的,须到当地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并扫描上传于CA系统(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5.8.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在编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关系、2017年7月-2017年09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5.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或澄清说明、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 .ntcetc.cn)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和CA网上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2月5日 09 时 30 分,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标书的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 .ntcetc.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开通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其中由城建集团收取的100元标书费用收据的领取方式为:投标人在评标过程完成之后可以持凭证(应当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至南通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停车楼9楼财务科)换领票据,每周的周三、周四下午集中办理开票手续。 8、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投标人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一律不予接受。(资格审查前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开户名: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详见招标文件11.1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或电汇或网银,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9、工程款支付 (1)有相当于新工程30%以上的城建工程未结算款项的单位,单项工程交通设施开工后(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下同)可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除暂列金额,下同)的30%; (2)工程完成50%后,再付单项工程合同价的20%; (3)工程完工通过监理预验收后付至单项工程合同价的65%;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移交手续并完成结算审核后付至单项工程合同价的80%(如实际完成工作量低于合同价时,则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 (5)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价为准,审计审核单发出后,付款至审计审核价的97%,余款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以上工程款的支付不计息。 发包人保留工程款支付节点比例适当微调的权力(以招标文件为准)。 10、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CA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若投标人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对其后续评审。 3、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按规定公布,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出一个中标候选人。 5、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商务标重新评标,并且该单位将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6、评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 (二)评标程序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 第三阶段:确定本标段中标候选人 (三)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 2、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5、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资格审查评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四)商务标评审(满分100分) 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即不得高于标段总控制价及该标段中各条道路独立控制价)。 极端值报价是指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与次低投标报价相差超过5%(含5%)的最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最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100%≥5%]。 有效报价是指排除极端值报价后(极端值报价只排除一次)的报价。 极端值报价得0分。 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1%扣1.1分;不足1%的用直线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 将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并列排名第一,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抽签人由潜在中标人中间产生)。 开标现场要求: 1、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投项目负责人进入开标现场,进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11、特别提示 (1)开标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2017年07月-2017年09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招标机构: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5楼 联系人:曾女士、黄女士 电话:0513-81550380 传真:0513-81550393 邮编:226007
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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