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18-02-01 |所在地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依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人民政府长采计备【2018】XM0033号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都镇湾镇十五溪集中安置点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都镇湾镇十五溪集中安置点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 DL[2018]TP-B-007 3、项目内容:完成都镇湾镇十五溪集中安置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项目预算:789725.58元 6、采购形式:竞争性谈判 7、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7.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自证声明)。 7.4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打印截图并加盖公章) 7.5谈判供应商还应当具有以下特殊资格条件: 7.5.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5.2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7.5.3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专业类别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谈判供应商单位。 7.5.4谈判供应商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谈判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7.5.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7.5.6拟派承担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各1人。(要求无在建工程) 7.5.7拟派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须提供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且均无在建项目。 7.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 2018年1月25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9.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9.2缴纳方式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并在保证金汇单上注明“十五溪绿化工程”字样。具体保证金的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0.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1日15:00时之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4楼)。由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 10.2谈判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携带公司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竞争性谈判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 11、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1日15:00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4楼)进行,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冬 电 话:13872660266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 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覃春燕 电 话:13997709688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路358号虹桥国际二楼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 相关下载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