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爵溪街道白沙湾村公园景观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爵溪街道白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爵溪街道白沙湾村公园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爵溪街道白沙湾村 工程规模:公园占地面积约1340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30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景观铺装、景墙、六角亭、室外电气及绿化等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及主材),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 1 名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5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受理: 4.1报名时间:2018 年1月23 日—— 2018 年1月25日 17:00 时止(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新平路99号)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以上(1)-(4)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①、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到场。 ②、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5、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 5.1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在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一次性抽取15家单位。 5.2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8年 / 月 / 日至 2018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新平路99号)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整。 7.2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年度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林翔,联系电话:15869522676。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爵溪街道白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爵溪街道白沙湾村 地 址:象山县新平路99号 联系人:吴工 联 系 人:欧翔 联系电话:13968385544 咨询电话:0574-55860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