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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5547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山东
工程名称:

利群集团平度青岛路景泰苑项目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利群集团平度青岛路景泰苑项目室外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范围:平度青岛路景泰苑项目室外绿化、景观工程。设计范围占地约23381㎡,景观、绿化用地约10757㎡。
具体如下:图纸全部内容(含绿化、硬化铺贴、花池砌筑、景观座椅、灯具安装、浇灌系统等,不含标志牌制作安装,详见清单,部分甲供材见清单)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统一查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查勘现场。投标人根据自己对现场查勘的情况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上述资料的理解、推断和应用负责。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场地质情况及地形地貌特征;
(2)水文和气候条件;
(3)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措施项目;
(4)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和加工、设备的采购,及所需的施工设备、周转性材料、人员和管理等;
(5)场地内外的交通情况及水、电、食宿供应条件;
(6)可能对投标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其他情况。
答疑环节
投标人在领取图纸及清单后可对图纸中的疑问项目及清单存在的漏项提出问题,联系人:蓝工 0532-68071797,或以邮件形式于2018年1月31日前发至邮箱:dytsjc@126.com。
现场答疑:我方将于2018年1月27日上午9:30组织现场答疑,答疑地点:李沧区广水路610号福兴大厦10楼1003室,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联系电话:0532-58668877 王工
招标答疑截至时间为正式开标前三天。如投标人在领取清单及标书后未提出异议,则中标后清单内容不再进行调整。
3、招标资料索取:详见图纸与清单(提供电子版资料一套),请各单位联系青岛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办索取(0532-58668877 王工)。资料费200元,电子版图纸一套,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费用交纳咨询:0532-58668828集团财务
资料费电汇信息:
开户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 号:380302300900662329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准予参加投标。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绿化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绿化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本单位);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办法,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始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以上问题,或发现名不符实,业主有权无条件收回合同内容,并按违约处理,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需原件);
3.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开标现场验看原件);
4.养护承诺;
5、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6、企业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及工程竣工后照片(开标现场验看原件)。
(四)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为清单报价,投标方根据图纸对清单进行报价,均为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项工程的所有费用。绿化部分综合单价应包含一级养护费用,养护期限2年。
(五)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5份,电子版标书光盘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版标书光盘,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送达时间:2018年 2月2日下午16:00 之前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6楼总裁办,李工0532-58668895),逾期均视为废标,我司将不予接受。各投标方在提交标书之前,必须携带贵司交纳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底单或相关凭证,到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6楼财务部开具收据,将资料费、保证金收据同标书一同递交总裁办,参加投标。
8.开标时间:2018年 2月 3日上午9:00
10.开标地点:利群集团金鼎大厦33楼会议室(崂山区海尔路83号)
11.联系电话:技术咨询 0532-68071797 蓝工
商务咨询 0532-58668895 李工
0532-58668877王工
现场联系人 于波15865536677
(六)投标报价
1、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养护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得漏报。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需提供价格组成分析表,分析表中需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含量和管理费,利润的费用。
3.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如有优惠,须在单价中反映。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工程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今后不作任何政策性调整。
5.招标人计取的本工程的分包协调费为本工程分包合同总价款的2.1%。
6.如由总包单位收集、汇总甲方的分包工程资料的,乙方在甲方办理竣工验收前需提供总包单位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市档案馆的标准、规格与内容的全套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三套,乙方需支付总包单位资料整合费为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乙方同意发包人在工程结算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 外地投标方可电汇至下列帐号:
收款人单位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 号:3803023009006623292
投标保证金须保证于2018年 1月26日前到帐,招标方方为开具收据,投标方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2.1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2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2.2.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2.2.2 投标人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投标。
二、技术要求
1、详见施工图。
2、本次招标的绿化工程,投标方必须负责养护,待树木全部成活后移交给招标方,在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投标方应无偿补栽,对补栽的苗木养护期仍执行二年质保期。
三.合同主要条款
1.质量: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100%。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100%。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施工20天后,预付当前施工标段的20%作为定金;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成70%,付至已完工程的50%;全部工程完工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审计结算后付至实际工程总造价的95%,余5%质保金,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每笔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1%),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工期: 总工期暂定100日历天。
4、违约责任:工期以合同为准,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5000元。
四、投标报价表
见招标资料
五、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4、评标、定标准则: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招标方可能组织多轮技术询标及竞标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2)招标方将于唱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六、招标文件附件
详见图纸与清单(提供电子版资料一套)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
为保证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工程的建设规模、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期限: 2018-1-2420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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