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如皋市龙游河二期、宝塔河生态景观工程如皋市宝塔河(万寿路-李渔路)生态景观工程
信息编号: 285596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如皋市龙游河二期、宝塔河生态景观工程如皋市宝塔河(万寿路-李渔路)生态景观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如皋市龙游河二期、宝塔河生态景观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龙游河二期、宝塔河生态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如皋市龙游河、宝塔河

2)工程规模:一标段:宝塔河(万寿路-李渔路)生态景观工程;本工程为沿河景观工程,包括绿化,花岗岩石材铺装3600m2,塑木实心地板280m2,彩色透水砼铺装6900m2,钢架亭1座,景亭1座,膜结构亭1座,河滩卵石点石,DN300-400mmHDPE排水管道1000m,雨水井55座,公共厕所2座,管理用房1座,雨水蓄水池泵坑4座,绿化栽种,详见设计图纸。总造价月1782万元

二标段:龙游河(皋南路-宁海路)、宝塔河(观凤路-万寿路)生态景观工程, 本工程为沿河景观工程,包括绿化,花岗岩石材铺装2351m2,彩色透水砼铺装5367m2,椭圆亭3座,亲水亭1座,滨水亭1座,河滩卵石点石,DN300-400mmHDPE排水管道1200m,雨水井47座,公共厕所2座,雨水蓄水池泵坑5座,绿化栽种,详见设计图纸。总造价月1518万元

3)招标范围:如皋市龙游河、宝塔河生态景观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225日到201864日;工期:10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标段一

绿化景观工程

1782万元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含有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经营范围


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一个条件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建造师以上(含);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四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建造师以上(含);注:乡镇级职称除外。(特别提醒: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的学历证书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作为证明材料)

标段二

15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含有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下二选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建造师以上(含);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四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建造师以上(含);注:乡镇级职称除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已超过5年的。

6其他:

1、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711日至20171231日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名称;

2、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201311日以来,在该投标企业作为项目经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获得的,单份中标通知书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的公共综合性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含流标项目。时间、金额、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无法佐证承包范围的,则按投标人提供的经有关职能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图纸等予以佐证。(佐证顺序: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图纸等),纯绿化工程不得作为本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原则上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29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9#号窗口,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58.221.83.246/rgweb/default.aspx)、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公告时间从2018123日到2018299:00止。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叁拾万元。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评标办法

9本公告及招标文件所称“近ⅩⅩⅩ年”、“ⅩⅩⅩ年”等均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如公告发出之日为2017101日,则1年指2016101日至2017101日,以此类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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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2018/1/232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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