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河道综合管理处布尔哈通河、烟集河园林绿化养护 延吉市河道综合管理处布尔哈通河、烟集河园林绿化养护延吉市河道综合管理处布尔哈通河、烟集河园林绿化养护 2018年02月02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延吉市河道综合管理处布尔哈通河、烟集河园林绿化养护品目 采购单位延吉市河道综合管理处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8年02月02日 09:3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2月02日 08:00 至 2018年02月09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1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财政局503室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4日 08:30开标地点州及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预算金额¥108.57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春英项目联系电话0433-2266031采购单位延吉市河道综合管理处采购单位地址丛柳街南岸胡同6-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3-2861985代理机构名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3-28619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河道综合管理处,就延吉市河道综合管理处布尔哈通河、烟集河园林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YJZC2018-10001 二、项目名称:河道综合管理处布尔哈通河、烟集河园林绿化养护采购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市河道综合管理处布尔哈通河、烟集河两岸提防绿化养护(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绿篱、树冠修剪,花卉、草坪管理)采购项目;数量:一项;预算价格:108.57万元人民币。其它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交货期限:2018年11月30日之前 六、付款方式:视财政拨款情况,与次年6月30日前结清 七、质保期:3年( 本项目在未增加的保洁范围、工程量及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叁年有效)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三)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五)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被授权人以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时,还必须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 (六)具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格证明。 (七)需要中标供应商本地化售后服务。 在用户属地须设有售后服务站,以营业执照为准;如委托其他公司进行售后服务,须提供双方协议或委托书和受托书。 (八)企业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九)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十)供应商具有绿化养护相应的机械设备专业队伍和绿化养护管理经验。 (十一)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 ~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市财政局5楼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十、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2月23日15:00时之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2室)领取收据,并带到开标现场。*开标之前未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到开标现场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 1686 1380 5900 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24日8:30(北京时间) *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2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十二、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8年2月24日8: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2(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十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市河道综合管理处 联系人:梁贞淑 联系电话:2861985 地址:丛柳街南岸胡同6-2号 (二)集中采购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春英 联系电话(传真):0433-2266031 地址:延吉市财政局503室(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 十四、公告期限: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 十五、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市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