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提升工程三期(灯光提升子项)项目---陈旧设施及控制系统更新改造阶段(含智慧灯杆建设)绿化开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经1711-90) 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提升工程三期(灯光提升子项)项目---陈旧设施及控制系统更新改造阶段(含智慧灯杆建设)绿化开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经1711-90)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提升工程三期(灯光提升子项)项目---陈旧设施及控制系统更新改造阶段(含智慧灯杆建设)绿化开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18-02-02】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的 环古城河健身步道提升工程三期(灯光提升子项)项目---陈旧设施及控制系统更新改造阶段(含智慧灯杆建设)绿化开挖恢复工程,已经由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苏发改中心[2017]243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经1711-9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155万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 155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 03/ 01 至 2018/ 05 /29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绿化开挖恢复工程
园林绿化
无
155
无
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规定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条件
园林绿化-Ⅰ组;园林绿化-Ⅱ组;园林绿化-Ⅲ组
对外发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1/30 10:00 至 2018/02/08 15:00 ,在 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20 元,售后不退。采用 网上支付 方式支付。
(3)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2/23 09:3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的四层)。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713号
联系人:魏璐 传真: 电话:0521-69331751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联系人: 张燕 传真: 0512-65291497 电话: 0512-67016500-203
邮编: 215007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刘众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结构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631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8/01/30 10:00
12. 备注: (1)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CA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参加开标(项目负责人无须出席开标会),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授权委托人未携带上述材料参加开标会议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2)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标底价 153.265043 万元,发包价为 116.481433万元,相对标底价下浮率:绿化下浮率 24 %(不可竞争费、预留金和暂估价除外),请各投标单位按发包价 116.481433万元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工程结束后由审计部门参照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4)本工程标底文件、施工图纸请在招标公告附属文件中下载。(5)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规定。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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