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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6139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东莞市南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总承包(EPC-O)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东莞市南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总承包(EPC-O)

东莞市南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总承包(EPC-O)


东莞市南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南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总承包(EPC-O)(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南城【2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总承包(EPC-O)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南城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四河”——石鼓河、三禾市河、新基河、鸿福河(联益河、筷子涌),“两涌”——棺材涌、水陂涌(建设内容以可研报告数据初定,后续以勘察设计可作修订)。项目总投资约14043.66万元。石鼓河的建设内容:包括清淤、蓄水坝工程、人工湿地(含沉水植物种植)、曝气系统和水质净化(含8000m3/d的MBR污水处理站)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三禾市河的建设内容:包括清淤、蓄水坝工程、水质净化(含3000m3/d的MBR污水处理站、水生植物)和曝气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新基河的建设内容:包括清淤、蓄水坝工程、分散式处理和曝气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联益河的建设内容:包括清淤、蓄水坝工程、曝气系统和分散式处理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筷子涌的建设内容:包括清淤、蓄水坝工程、曝气系统和水质净化(含水生植物)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棺材涌的建设内容:包括清淤、曝气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水陂涌的建设内容:包括清淤、蓄水坝工程、曝气系统和水质净化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石鼓河支流和南城周溪排涝站排水渠的运营维护。本项目不包括截污管网工程、堤岸及岸上园林景观工程。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12703.59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25.19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488.4万元(含造价咨询费96.27万元),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11380.95万元,运营维护费招标控制价为709.05万元。2.5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2.6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四河”——石鼓河、三禾市河、新基河、鸿福河(联益河、筷子涌),“两涌”——棺材涌、水陂涌,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四河两涌”、石鼓河支流和南城周溪排涝站排水渠的运营维护,具体内容如下:(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2)设计: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等工作。(3)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4)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5)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6)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竣工备案手续。(7)运营维护:①投标人必须以水质持续达标为中心,从合同签定后全盘考虑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监管、运营、维护要求,制定方案,配备人员,组织培训等,并且具有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合同期内本项目各项考核指标以及合同目的的实现。②管理运营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所有水闸、河道保洁(水面保洁、两岸迎水坡护理)、污水处理站、分散式处理站、湿地等的运营及维护。按有关规定及考核办法进行养护、保洁、巡查,进行检测和修复工作。③石鼓河支流和南城周溪排涝站排水渠在原项目运营期满水质稳定达到Ⅴ类水后移交给中标人,由中标人运营维护。④对运营范围内河涌的排污口的检查,建设运营期如发生偷排、项目周边因素变化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双方可就处理方式、费用、考核等问题协商确定具体处理方案。 ⑤合同期满后,需对招标人进行管理运营技术交底、培训及相关资料等整个项目移交,以确保招标人接收项目后能平稳运行。2.7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1)勘察、设计工期:①勘察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勘察报告(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核时间);②初步设计:收到勘察成果后2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含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手续;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正式提交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备案手续。④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预算。(2)施工工期:6个月。(3)运营期限:8年(从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8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通过评审及整治后水质标准符合约定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竣工验收时确保合同要求的竣工考核断面河涌水质合格。(3)项目水质目标:根据《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本项目涉及的内河涌在整治完成后,2018年底水质达到Ⅴ类水标准(总氮不考核),2019年底水质达到准Ⅳ类水标准(总氮不考核),至2020年底水质应达到Ⅳ类水标准(总氮不考核)。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 施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指具备施工资质方)3.4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资格:①为投标人单位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需提供任职证明文件。(2)设计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适用于注册资格)。(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B证)。③施工项目经理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该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4)投标人须保证上述要求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自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前一个月在投标人缴纳连续不少于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勘察设计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负责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设计项目经理应由担任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经理应由担任施工任务的职合体成员派出,且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本条所述情况者,其投标或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都被拒绝。3.6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3.7 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1)运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承接过年运营费700万元(或以上)的河道(河涌)运营业绩或处理量不小于8000立方米每天的污水处理厂(净水厂)运营业绩。(2)设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仅指联合体设计方成员)需承接过单项工程投资额≥11000 万元人民币的河道(河涌)综合治理设计业绩或处理量不小于8000立方米每天的污水处理厂(净水厂)设计业绩。(3)施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仅指联合体施工方成员)需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0 万元人民币的河道(河涌)综合治理或处理量不小于8000立方米每天的污水处理厂(净水厂)施工业绩。(4)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合同,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两者时间排后的为准。3.8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 不同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 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14)投标申请人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违法行为。3.9 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有关规定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列明指引执行。

4. 关于投资控制4.1 本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建安费按《关于东莞市南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发改南城【2018】1号)计算,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两者不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4.2中标后,勘察费以建设单位确认的勘察测量成果报告为结算依据,按《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物工程量以及投标费率计算,作为勘察费拨付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4.3中标后,设计费为经东莞市南城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建安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备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设计费率,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取0.8、工程复杂程度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3,作为拨付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4.4中标后,工程建安费以东莞市南城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含投标下浮率),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依据;4.5中标后,运营维护费以以经东莞市南城财政部门审定的运营费乘以投标下浮率,作为拨付年运营费用依据,并以各河涌为单位按各河涌的报价明细分别进行考核支付,在未发生调价事宜的情况下不再进行审核。

5.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5.1前期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6. 资格预审方法及评标办法  6.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年2月7日至 2018 年2月11日23 时59分。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8年2月12日至2018 年2月23日9:30~11:30,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东骏路西平老师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          公寓1楼                                   商务大厦西塔25楼邮    编:                                 邮    编:  51063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  石工                      电    话: 0769-22419760                    电    话:  020-36492667             传    真:                                 传    真:  020-364926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16525986@qq.com                                                                                                                  2018年   2  月  6  日  

报名期限: 2018-2-12201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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