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 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码:04272018050109 建筑工程|本招标项目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已经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双台子区工四路南段、工五路、工业一街西段、双工街西段市政工程项目的批复》(双区发改发【2017】107、108、109、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
2、招标单位: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地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内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2018年03月15日开工至2018年09月10日竣工,计划工期180天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工业一街西段,全长约564.303米,道路红线宽为16米。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二标段:工四路南段,全长约257.1米,道路红线宽为24米。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三标段:工五路,全长约218.167米,道路红线宽为16米。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四标段:双工街西段,全长约565.87米,道路红线宽为24米。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一标段:610万元;二标段:580万元;三标段:230万元;四标段:82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2018年02月13日(节假日休息),8:30时-11:00时, 13:30时-16:00时。
2、报名地址: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盘锦项目部
3、报名要求:
拟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 305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凭《报名资格确认函》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盘锦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审查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准备两份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02月07日-2018年02月13日(节假日休息),8:30时-11:00时,13:30时-16:00时,在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盘锦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大写:拾贰万贰仟元整(小写:122,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大写:拾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16,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大写:肆万陆仟元整(小写:46,000.00元);四标段:人民币大写: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165,000.00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系人:罗昊
电 话:1390427357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东跃街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190312617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2018年02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