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公园路(州政府-新民桥)绿化工程 延吉市公园路(州政府-新民桥)绿化工程公告内容
延吉市公园路(州政府-新民桥)绿化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L2018-QT04 一.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公园路(州政府-新民桥)绿化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字【2018】3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吉市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延吉市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延吉市公园路(州政府-新民桥)绿化工程 ; 2.2 建设规模: 总绿地面积约6.99万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 绿化工程的施工(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2.4 标段划分: 1个 ;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地方政府自筹100%,已落实 ; 2.6 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市公园路 ; 2.7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6月30日 ,工期 103 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与园林绿化行业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且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1500万元以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具有 园林专业 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 园林相关专业 职称或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2月8日 至 2018年2月13日 ,每日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代理人一年内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到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 招标文件每套 1500 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7日13时30分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中或开标时提供 银行保函 或 经省住建厅备案的 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 投标保证金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 30万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林业局 地 址:延吉市朝阳街1222号 联 系 人:薛立君 邮 编:133000 电 话:0433-23601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北阳路567号 联 系 人:李海兰、朴蓬春 邮 编:133000 电 话:0433-2450327 传 真:0433-2613046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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