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8年景观亮化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营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8年景观亮化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东营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8年景观亮化设施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8年景观亮化设施维保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磋商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东营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8年景观亮化设施维保项目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约140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661号长兴商务宾馆3楼8308房间 3.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供应商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 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版资质证书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提供4个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由市级(含)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提供4个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由市级(含)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之间连续交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保险交纳时间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磋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营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东城辽河路115号 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方式:0546-8337087 代理公司:山东佳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66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董女士 联系电话:0546-6391307 18954001345
监督单位: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