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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6317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盱眙县棚改城北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盱眙县棚改城北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盱眙县棚改城北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EPC总承包盱眙县棚改城北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盱眙县棚改城北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已由盱眙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18】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盱眙县棚改城北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盱眙县淮河北路与山水大道交汇处,共分三个区域:
第一山片区:社区服务中心、官厅等新建建筑1500㎡,登山道,停车场及道路,以及配套绿化景观、照明等。  
淮河石堤遗址公园片区:对文物石堤的保护整理,原老码头街遗存的保护展示,原有建筑修缮(1940㎡),水渠的保护和展示,停车场及道路,景观小品,以及配套绿化、照明等。
黄牌老街、丰登老街片区:对黄牌老街、丰登老街建筑修缮(5450㎡),新增社区服务中心仿古建筑,景观水体,原历史建筑、街道路面遗存的修缮及保护,景观小品,停车场及道路,以及配套绿化、照明等。
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及方案设计图,施工图须严格按经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各项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投资约8600万元。具体招标如下:
招标范围:
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总规划方案的扩初和深化设计,建筑修缮、立面改造、文物建筑、古河道、古堤岸等文物修缮、游客服务中心仿古建筑群新建,景观绿化、亮化、变配电、消防、游步道、公厕、生态停车场等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经招标人认可的图纸所示工程内容及配套设施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项目现场内外的临时施工道路及开设道口等相关工作。
2.3质量目标: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物的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具体设计必须在本项目修建性规划设计单位指导下进行,由本项目修建性规划设计单位对本招标项目设计审查、把关,经本项目修建性规划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出图报相关部门审查,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中标人与本项目修建性规划设计单位磋商,由中标人支付;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省优质工程标准,绿化养护期三年(每年验收一次,中标人须每年将损坏、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按一级养护标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60个日历天,2018年6月1日前必须达到“游线贯通,节点效果明显”的建设进度。以“一换三节点”“一环”是指链接第一山--涧沟度--码头街的环形游步道;“三节点”是指第一山广场、码头街及涧沟渡沿街地段为主要工程的项目须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具体必须完成礼门、广业门、崇德门、两座官厅、第一山游客中心、照壁、第一山入口小型停车场、石榴园、国槐园绿化施工;完成淮河石堤遗址公园环境绿化、渔舟唱晚景观绿化景点、内城河水面等施工项目)。工期拖延按2万元每天处罚,其余项目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2.5本项目控制价:8600万元(其中项目施工控制价为820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4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设计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文物保护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文物保护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潜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最多只能是一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3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含临时一级)。
3.4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3.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
3.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主办方);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主办方);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5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2017年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6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联合体各方)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办理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开具证明的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3.4.7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企业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企业也可提供能扫描二维码查询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审查材料复印件必须齐全并与所递交的审查材料原件完全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要求投标人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淮河东路108#)报名。
联系人:钟玲 电话:0517-88220123
4.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投标人于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汇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保证金账户,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汇款方法见: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208af43-b2f0-4172-822d-21c4fc57f8a6&CategoryNum=003009007001 。
4.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额的5%,中标人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签订施工合同,5日内进场施工,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办法: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交付后一次退回(无息)。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14: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详见院内公告栏。
6. 付款方式:
6.1设计付款:签订合同后付总设计费的20%,设计图纸按序时进度付款,全部设计图纸完成通过图审(如需要)付总设计费的60%,竣工验收付总设计费的20%。
6.2工程预付款:施工预付款为中标额的10%,中标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否则不予支付预付款;从第二次付款时开始扣回预付款,每次扣应付款的20%,扣完为止。
6.3施工付款节点:开工后前两个月,按月支付;之后每两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当期完成工作量(工程量须经招标人及跟踪审计单位核定)70%的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玲 电话:0517-88220123 联系地址: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
招标人:赵先生0517-80327275     盱眙山水商务大厦23楼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杨先生0517-88226767 盱眙县海通建材城C05号楼五层
说明:各投标人如果对代理机构服务不满意,可以打电话到淮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投诉,中心会及时予以处理和答复,并将处理情况上网公示。投诉招标代理电话:051788220729。

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4日




附: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报名期限: 2018-2-24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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