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经济开发区法庭院内旗台、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经济开发区法庭院内旗台、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经济开发区法庭院内旗台、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03月02日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经济开发区法庭院内旗台、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经济开发区法庭院内旗台、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WCH-2018-009 三、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经济开发区法庭院内旗台、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工程)的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0万元 四、网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09时00分至3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无需现场报名) 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注册、诚信入库并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企业可直接报名。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报名程序: (1)诚信入库: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投标人需先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投标报名)。 (4)报名并生成子账号:投标人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点击“报名”),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使用手机报名。报名成功后请点击“生成子账号”并务必牢记(缴纳招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5)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投标人已经缴纳招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采购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招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获取招标文件:请已报名投标人于2018年3月5日09时00分至3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27日08时00分至2018年3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 潍坊市福寿西街2799号 联系人:裴智璞 联系方式:0536-8185091 2.采购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金融街A座2709 联系人:郝倩 联系方式:0536-8825251,13188842659 八、其他: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列入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潍坊市信用办推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在规定的时限内禁止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与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发 布 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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