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绿化移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绿化移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绿化移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年03月04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绿化移植工程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8年03月04日 15:5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3月05日 09:30至2018年03月09日 16:00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3:30至2018年03月15日 13: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会议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瑛项目联系电话17717346959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新龙路1号警犬基地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林 64194776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瑛 17717346959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绿化移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绿化移植工程 项目编号:SITEN-SZC-C201801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瑛 项目联系电话:177173469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新龙路1号警犬基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林 641947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瑛 1771734695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绿化移植工程,括绿化移植、种植及栽植养护期满以后1年内的绿化养护及现场环境整理、绿化验收通过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8、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园林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名。①上述人员均为企业在职人员;②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③管理机构配备不达标的,按无效标处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10、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3月05日 09:30 至 2018年03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见“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3:30 至 2018年03月15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在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每个工作日09:30~11:30、13:30~16:00,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企业任命书或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仅作为报名审核资料,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和评审依据。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瑛 项目联系电话:1771734695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