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娄湖生态湿地公园整体开发PPP项目采购公告 安顺娄湖生态湿地公园整体开发PPP项目采购公告安顺娄湖生态湿地公园整体开发PPP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安顺娄湖生态湿地公园整体开发PPP项目
2、项目编号:ASZX-2017-KPG001号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吴瑞扬
5、项目联系电话:0851-33526998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1、项目总投资:约135810.64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为110313.8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8935.3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9539.94万元,建设期利息7021.51万元。实际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娄湖生态公园、大学生创业园、水上艺术中心、市政道路,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2.1、娄湖生态公园景观修复、改造工程占地495184.59平方米,主要是以娄家湖生态公园为景观中心,通过生态修复中的山体修复及水体修复,改善娄湖周边的生态环境,其中山体修复通过10度台阶内回填土种植乔木,70度山体V槽复绿等新方式,结合山体公园的建设、对破坏山体进行修复,提高区内林地覆盖率,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娄湖生态城及周边城市路网,环湖慢道,自行车道路的建设,以城市双修中的城市修补的方法,完善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一个新型的以城市公园为核心的城市新区,水体修复工程以现状场地的地表径流分析为依据,设计场地的三级淹没区域,建造娄湖的永久性水域、半永久性水域,完善娄湖湿地生态条件。 2.2、大学生创业园占地17845.70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6318.42平方米,大学生创业园主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并提供房租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作为培训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还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的地点。 2.3、水上艺术中心占地10875.3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5389.63平方米,地下停车场面积8084.45平方米。本艺术中心是作为艺术交流的中心,负责各类艺术的演出接待工作,也是作为艺术创造和展示的地方,在水上艺术中心新建一个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的建筑面积8084.45平方米。 2.4、市政道路总长15公里,占地479385.01平方米,沥青面层道路,主干道宽度40米,支路宽度18米,其中快速路位于基地北侧,宽度为56米,主干路报过纬一路、开四号路、开十二号路、北航路、普安路等,道路红线宽度为30-40米,次干路连接主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5-30米,支路承担非机动车和进出街坊的慢行机动车同行,应许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红线宽度为18-20米。 3、合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0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运作。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2年建设期+8年运营期)。 5、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政府将依据项目综合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 6、项目公司组建: 6.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中标资本方,中标资本方正式确定后,与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并授予项目公司指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根据约定股权比例联合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6.2、根据政府审核的项目规划和设计,本项目项下的全部工程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商业配套及道路园林绿化等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特许经营,均由项目公司负责。 6.3、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商业租赁费、停车费等其他收费获得投资回报。 6.4、项目合作期内,根据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可以自行运营,也可在获得政府同意后委托有经验的专业运营商或直接委托政府指定机构负责项目运营。 6.5、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政府有权根据项目运营情况与自身财政情况,提前购买项目公司的股权,或提前回购项目。 6.6、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注: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相关工作; (2)采购数量:1 项 (3)采购预算:1,358,106,400元 (4)最高限价:1,358,106,4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本次项目投资能力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应出具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2017年内第三季度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2017年内第三季度依法缴纳社保凭据或银行社保缴费回单); 6、法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投标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7、由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特殊资格要求
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设计甲级及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2、具有承接PPP项目经验(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PPP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为有效,按合同签订时间计算,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3、具有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能力;以银行授信或银行存款证明为准,联合体各方银行授信可用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可累加。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3家; 6.2申请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6.3联合体成员可以包含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以及有相关建设内容资质的单位。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应满足上述关于资质及业绩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注: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3-06 11:00:00至2018-03-23 16: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3-28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3-28 09:30:00
12、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交叉处东南角)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3-06 11:00:00至2018-03-26 16: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单位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为了规范保证金缴款新程序,所有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帐 号:0333001400000001
14、PPP项目:是
是否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是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
15、采购人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内 项目联系人: 黄荣 联系电话: 15285152541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东郊路 项目联系人: 吴瑞扬 联系电话: 0851-33526998
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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