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农场福宁分场七村节能亮化建设工程、八村屯路边排水沟项目 辽河农场福宁分场七村节能亮化建设工程、八村屯路边排水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XGS2018-010 一、招标条件 受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辽河农场的委托,由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BM2018-0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辽河农场,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其他。招标人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辽河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平辽河农场福宁分场七村、八村。 2.2 工程概况:辽河农场福宁分场七村节能亮化建设工程、辽河农场福宁分场八村屯路边排水沟工程。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控制价:444076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40000元,其他资金204076元) 2.5 计划工期: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5月15日,工期5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现场留取不予返还)。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招标整个过程每个环节均须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近三年(2015.1.1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原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016年度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另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到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6.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请在2018年3月20日9:3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直接递交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递交至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地点: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招标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辽河农场 联系人:吴东海 联系电话:0434-5899905 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联 系 人:张晶 电 话:0434-5118088 招投标监管部门: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