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6581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强路(新耀北路-永和河)、新科路(创强路-广惠高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强路(新耀北路-永和河)、新科路(创强路-广惠高速)市政道 一、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强路(新耀北路-永和河)、新科路(创强路-广惠高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0-827071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92955663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项目概况:创强路(新耀北路-永和河)道路全长约1914.79米,道路红线宽53.5米,双向6车道,中央绿化带宽21米,两边机动车道宽各12.25米,两边人行道宽各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新科路(创强路-广惠高速)道路全长391.45米,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6车道,中央绿化带宽5米,两边机动车道宽各12米,两边人行道宽各4米、两边绿化带宽各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道路工程,配套建设道路交通、照明、给排水、燃气管道、电力管沟及景观绿化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约22640.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348.32万元。 五、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30%由增城开发区财政统筹,其余70%通过融资解决。 六、预计发包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1.85万元,其中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费32.72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29.13万元。 七、工程地点:创强路(新耀北路-永和河)起点于新耀北路、终点处接永和河东;新科路(创强路-广惠高速)起点于创强路、终点接广惠高速边。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组织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强路(新耀北路-永和河)、新科路(创强路-广惠高速)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含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十、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移交本工程所有相关招标项目档案资料之日止。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4、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 年 3 月19日至 2018 年 3月 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十六、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七、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20-82707105;地址:广州增城新塘香山大道2号增城开发区管委会208室。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2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交易申请表.pdf立项文件.pdf招标申请公函.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开发区创强路施工招标代理-招标公告(2018-3-5终稿).doc开发区创强路施工招标代理-招标文件(2018-3-5终稿).doc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招标文件备案表.pdf资金来源说明.pdf招标人声明.pdf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pdf |
报名期限: | 2018/3/19至 2018/3/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