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3月13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8年03月13日 10:3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9日 15:30招标文件售价¥1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00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七楼预算金额¥138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451-51131125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阿城区金龙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女士0451-53767587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女士0451-51131125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ZS2018G9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1311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阿城区金龙路 联系方式:杨女士0451-537675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女士0451-5113112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S2018G9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阿城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 2.3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拨款时间不定,要求投标人有充足的垫付资金能力; 2.4建设规模及预算:延川大街街心绿地(延川大街与上京大道、金都大街交口),金都大街(会宁路至阿勒楚喀)、东环大街(延川大街至牌路大街)、山水大道(东环大街至解放大街)行道树绿化。预算金额138万,最终招标控制价以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 2.5计划工期:街心绿地项目及行道树绿化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苗木栽植时间节点要按如下时间进行:针叶树及大规格乔木栽植时间——4月10日之前,阔叶乔木栽植时间——4月15日之前,花灌木栽植时间——5月5日之前必须完工。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质保期两年。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3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还须涵盖绿化施工;且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7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现有年份提供)均为盈利,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存在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3.1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针对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方为有效。 3.12提供保证用圃地苗等承诺书(承诺书报名现场获取)。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每天9:00时-11:00时,13:30时-15:30时(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携带纸质材料证明材料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到场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合格截图、业绩、行贿查询告知函等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暂定2018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联系方式采购人: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阿城区金龙路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51-5376758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451-51131125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每天9:00时-11:00时,13:30时-15:30时(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携带纸质材料证明材料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七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