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6633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2018年长春高新区市政一期项目(街路及小区绿化工程) |
工程简介: |
2018年长春高新区市政一期项目(街路及小区绿化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CCWS-GX2018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长春高新区市政一期项目(街路及小区绿化工程)已由长高发改字【2018】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8年长春高新区市政一期项目(街路及小区绿化工程) 2.2工程概况: 标段发包价(万元)项目概况 1标542.8735万顺小区绿化景观提升 2标340.8635旷达路(锦湖大路-卓越大街)绿化工程 3标690.3031南四环路(茂祥街-硅谷大街立交桥)绿化提升 4标581.6686南四环路(耿家桥-硅谷大街立交桥)绿化提升 5标208.6824旷达路(西越达路-西顺达路)、西越达路绿化景观提升 6标480.2044繁荣路、众恒路、硅谷西街、学府街、飞跃东路绿化景观提升2.3招标范围:对高新区内需要绿化提升改造的街路、小区施工(包括街路绿化带、小区内树木的栽植,主要街路行道树补植及行道树下绿地改造,街路和小区景观小品建设、便民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计划工期: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项目,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承接过类似项目(完成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工作经验, 并无在建工程,开标过程中须提供至少一项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具备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2017年7月-2017年12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11由于该项目工期紧,故报名期限及开标日期潜在投标人须自行认可并自愿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3日至2018年03月18日的9:0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近3年(2015年-2017年)完成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6标段500元/每套;5标段3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计价方式:清单控制价计价,执行发包价及其主要内容。 七.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人:温工 电 话: 0431-8701905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868314转601、603 传 真:0431-89868314转602 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http://zb.jljsw.gov.cn |
报名期限: | 2018/3/13至 2018/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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