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松阳河景观引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灵寿县松阳河景观引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灵寿县松阳河景观引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年03月14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松阳河景观引水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品目 采购单位灵寿县水务局(事业)行政区域灵寿县公告时间2018年03月14日 10: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14日 16:55 至 2018年03月20日 16:55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4:00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预算金额¥-.0001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慧萌项目联系电话0311-66792082采购单位灵寿县水务局(事业)采购单位地址灵寿县人民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1-82520407代理机构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松阳河景观引水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33320100001 项目联系人:周慧萌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792082 采购人:灵寿县水务局(事业)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520407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4月03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3-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3-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3.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的承诺书;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10资质范围外的分包需合法进行。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信用中国”网页截图(6)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的承诺书;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