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润锦城春天北侧、南侧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蓝润锦城春天北侧、南侧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蓝润锦城春天北侧、南侧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蓝润锦城春天北侧、南侧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双发改投资【2017】334号、双发改投资【2018】0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双发改投资【2017】334号、双发改投资【2018】0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120102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以东、花园路以南、银河路以西。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2条道路,分别为北侧道路和南侧道路,均为新建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北侧道路长1147.715米,红线宽20米,南侧道路长1078.254米,红线宽20米。两条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通信管道、燃气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2.3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 23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终止。 2.4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设计(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图纸确认的施工范围。 监理:施工前期监理服务、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工程结算和审计阶段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4、2015、2016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6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表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 3.1.8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5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1.9 满足市政公用工程入围条件(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自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00(含)名;由投标人登陆“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dcc.gov.cn/loginIntegrity.aspx),自行打印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加盖公章后将其放入投标文件中,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进行网上核实,同时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 (网址:http://pt.cdcc.gov.cn:8024)中取得投标人开标当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一并交由评标专家在评标时使用。 监理标段: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至今承担过1个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5)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上述表单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表单),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6)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拟投标人员须为入川备案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8)监理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2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的投标。 监理标段: 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个。 监理标段: 投标人均可参与上述任意标段投标,但可以中取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9:00时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进行在线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报名的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查询或打印“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文件)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可通过电子标书阅读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阅读器软件可在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669488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 2018 年4月8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北路一段79号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贾女士
电 话: 028-68753009
传 真: 028-8580770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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