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银江镇灾后恢复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东区银江镇灾后恢复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东区银江镇灾后恢复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80316004 攀枝花-东区 2018年03月16日发布 2018年03月21日10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攀东发改审批【2018】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8】03。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东区银江镇灾后恢复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弄弄沟村、双龙滩村、攀枝花村。
实施时间
4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本项目灾后恢复4条灌渠;垮塌边坡挡护工程3处;道路排水涵管1处,溪涵1座恢复。 1、灌溉渠道恢复:攀枝花村四社魔芋湾主沟,杠上大堰,杠上二堰,杠上灌渠恢复。2、垮塌边坡挡护工程:攀枝花村四社莫泥湾道路边坡垮塌挡护、三社红花田山坪塘溢洪道边坡挡护,双龙滩村三社弯儿头挡墙修复。3、道路损毁恢复工程: 攀枝花村四社莫泥湾道路涵管恢复埋设。弄弄沟一社溪涵恢复溪涵1座。
建设资金
省级财政资金投入
其他
一、固定价比选办法第三章规定:比选申请人须派拟任项目的负责人亲自前往现场参加抽取活动并按川发改招管[2012]123号第十一条规定提交材料。二、采取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向比选人缴纳比选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东区银江镇灾后恢复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东区银江镇灾后恢复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近3年,2015年至今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2、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抽取完成后,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压证制且无未完工的项目。3、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入川备案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4、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3月1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3月21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5100162863705151798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62.10 3.1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3月21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钢城大道东段228号 邮 编:617009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12-6621068 传 真:0812-6621168 电子邮件(E-mail):
2018年03月16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