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攻坚行动”青龙片区整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环境治理攻坚行动”青龙片区整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环境治理攻坚行动”青龙片区整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环境治理攻坚行动”青龙片区整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华发改审批【2017】第 36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华发改函【2017】第 13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719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环境治理攻坚行动”青龙片区整治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青龙街道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建设规模:整治川陕路、致顺路等10条道路沿线园林绿化提档升级改造和商招店招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4 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作;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 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 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1.7 财务要求:不提供; 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 年 1 月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000 万元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业绩);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 年 1 月以来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3.4 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 60 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 30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 2 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3 月 21 日上午 9:00 时至 2018 年 03 月 25 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4 月 12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sppr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成华国资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华区崔家店路 629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魏女士
电 话: 028-6129035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 6 号量力钢铁交易大厦 B 座 21803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28-875892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8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