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嵩山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金枫路-建林路) 标段施工(XQ-2018-02)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金枫路-建林路) 标段施工(XQ-2018-02)苏州高新区嵩山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金枫路-建林路) 标段施工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金枫路-建林路)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区嵩山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金枫路-建林路)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7】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 规模:苏州高新区嵩山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金枫路-建林路)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 E3205010304002696001001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金枫路-建林路)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改造景观绿化工程(金枫路-建林路) 27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6日至2018年03月30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03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备注: (1)、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项目负责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 (3)、预算价等相关材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4)、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无须编制。(5)、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工程预算价为886.606981万元,相对预算价下浮20%为发包价,发包价=预算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 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20%=709.285585万元。请各投标单位按此价格(709.285585万元)报价,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6)、本工程绿化养护期为一年。(7)、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无 (8)、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要求 (9)、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园林绿化-Ⅰ组、园林绿化-Ⅱ组;(10)、投标单位可不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1)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核定单编号:XQ-2018-0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szzyjy.fwzx.suzhou. .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科技大厦506室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 A座1201室 邮 编:215000 邮 编: 215021 联 系 人:王海荣 联 系 人: 吴敏 电 话: 0512-68750513 电 话: 0512-69560667 传 真: 传 真: 0512-6956066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4300393@qq.com 网 址: 网 址: huasi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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