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乾安县街路改造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乾安县街路改造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乾安县街路改造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8年03月26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乾安县街路改造绿化工程品目 采购单位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0:1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30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2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30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楼开标室。预算金额¥1485.62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付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97299采购单位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采购单位地址乾安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8-8258822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8-8258822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8]-03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街路改造绿化工程已由乾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180322]-00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乾安县街路改造绿化工程; 2.2招标编号:JLWL-[2018]-0318; 2.3建设地点:乾安县;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8年4月20日-2018年6月20日,共6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预算资金:1485.61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近三年(2014、2015、2016)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8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报名有效时间内。) 3.9外省入吉企业办理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10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 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26日至 2018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13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日期为投标报名期内)、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审计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 地 址:乾安县 联系人:易姣 电话:0438-82588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597299
2018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