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海兰江朝鲜族民俗特色小镇PPP项目咨询服务 龙井市海兰江朝鲜族民俗特色小镇PPP项目咨询服务龙井市海兰江朝鲜族民俗特色小镇PPP项目咨询服务 2018年03月27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龙井市海兰江朝鲜族民俗特色小镇PPP项目咨询服务品目 采购单位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4: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27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02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10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9:30开标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政务大厅六楼东侧)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成革项目联系电话0433-3235000采购单位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3-3235000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3-3235000
龙井市海兰江朝鲜族民俗特色小镇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BYZB201812 一.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海兰江朝鲜族民俗特色小镇PPP项目咨询服务已由 龙井市人民政府 以 X[20180322]-0140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招标人为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PPP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井市海兰江朝鲜族民俗特色小镇PPP项目咨询服务 2.2 项目概况:海兰江滨江景观带、游客集散中心、游客集散中心北山体公园、足球文化产业园一期(足球学校一期、足球主题公园)、梨花民俗文化广场二期、朝鲜族民俗小镇一期。计划建设期: 3年,总投资约:200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承接主体需要承担延龙图新区生态健康农业观光园PPP项目的总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职责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2.3.1. 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2.3.2 协助招标人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 2.3.3 编定PPP项目实施方案。 2.3.4 协助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单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2.3.5 协助社会资本招标事宜,编制各类文件以及PPP投资协议和PPP合同。 2.3.6 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投资协议和PPP项目合同进行沟通、谈判。 2.3.7 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投资协议和PPP合同签署,以及PPP合同变更和终止的咨询。 2.3.8 应招标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2.4 标段划分: 1个 。 2.5资金来源: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 2.6服务周期:自签署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人与社会资本签署《项目合同》之日止。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能力,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PPP项目案例。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PPP项目案例。 3.3 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 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投标,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常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7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曾在任何PPP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PPP项目合同被解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3 月27日 至 2018 年4月 2 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到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月18日9时30分 ,地点为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政务大厅六楼东侧) 。 5.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保证金金额为 4万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到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 联 系 人:蔡成革 邮 编: 133400 电 话:0433-3235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 系 人: 卢淑英 邮 编: 133400 电 话:0433-32526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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