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洪沟河、马洪干渠、扁担沟等国有土地承包绿化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原县洪沟河、马洪干渠、扁担沟等国有土地承包绿化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平原县洪沟河、马洪干渠、扁担沟等国有土地承包绿化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03月27日
平原县洪沟河、马洪干渠、扁担沟等国有土地承包绿化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洪沟河、马洪干渠、扁担沟等国有土地承包绿化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JNZZ-DZJZ-2018-001-1 三、项目概况:为促进平原县河道管理及生态建设,进一步推动实施河长制工作,2017年对洪沟河上游、马洪干渠中上游、扁担沟、尚仇干渠四条河道通过治理回收国有土地1020亩。现对回收的国有土地进行对外发包,承包人需按照甲方要求实施绿化工程,承包期详见“供应商须知”。 四、项目要求: 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种植除杨树、柳树外(在河坡适当位置种植垂柳),适合本地的绿化效果好,附加值高的绿化苗木(乔木、花冠木、各类球类)。 具体要求:公司种植苗木标准高、干性好的优质苗木,乔木类胸径不低于4公分,花冠类地径不低于2公分,垂柳米径不少于5公分。 公司的种植规划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收回。确保成形早、见效快,绿化效果好。打造一条亮丽的水利风景线。同时公司在苗木出售时必须经过河道管理单位的同意,进行间隔交替更新,保障河道绿化效果长期持续。 绿化项目按照平原县水务局的统一规划自主经营,所有收益归承包公司。种植、采伐要服从平原县水务局要求,保证绿化效果。 根据林木的采伐期、承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到期收回承包的国有土地,土地整平等前期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河坡不计入计费面积,由成交供应商无偿使用,但必须按照河道管理单位规划要求种植垂柳等乔木,保证河坡的完整性,不得开台种植。如遇河道治理占用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河道管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无偿迁占。若未到期而放弃的,必须提前半年告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收取半年的违约土地出让金。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上级要求占用时,按市场评估价值赔偿,在合同期内再次发包时原受让方优先。 五、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最低起始价金额(元/亩) 一标包 洪沟河绿化(自引黄总干至王庙镇前王兴明桥),绿化面积约180亩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须同时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7、各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350 二标包 洪沟河绿化(前王兴明桥至前曹镇闫寨桥),绿化面积约148亩 三标包 洪沟河绿化(闫寨桥至前曹镇小李桥),绿化面积约112亩 四标包 马洪干渠绿化(铁路桥至315公路桥),绿化面积约150亩 五标包 马洪干渠绿化(大蔡闸至高速公路),绿化面积100约亩 六标包 扁担沟绿化,绿化面积约130亩 七标包 尚仇干渠绿化(饮马店桥至东围堰闸),绿化面积约200亩 六、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30日(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下载 3.方式:网上报名 4. 已报名供应商请于 2018年3月30日前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网免费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预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日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八、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1、公开报价时间:2018年4月2日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原县水务局 地址:平原县光明西大街44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 0534-4250199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853484267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分中心(http://py.dzzyjy.gov.cn/)上发布。 十一、监督机构: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十二、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以及《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0。 2、谈判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谈判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发布人: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