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安置区物业管理市政道路保洁绿化(含公园及园区水系)管养采购招标公告 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安置区物业管理市政道路保洁绿化(含公园及园区水系)管养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安置区物业管理市政道路保洁绿化(含公园及园区水系)管养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临泉明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 2.2工程概况 (1)安置区工程。安置区工程分为南园安置区和临庐安置区。安置区住宅建筑面积311853m2,商业建筑面积19670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7560m2,合计建筑面积419083m2。安置区内有道路、建筑、园林绿化、路灯灯饰、标识标牌、广告、园林小品、垃圾收集、公厕、地面停车场等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 (2)市政道路工程。市政道路14条,长23334m,面积约684890m2,管理红线范围内有桥梁、护栏、路灯灯饰、标识标牌、广告、园林小品、垃圾收集等工程和设施。 (3)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分为跃进湖公园、园区内水系及两侧绿化工程和市政道路绿化工程。 1)跃进湖公园:湖面面积约55793m2、公园内绿化面积约48488m2、道路、桥梁、雕塑、园林小品、公厕、休闲运动场所、广场、亭阁、景观、标识标牌、广告、路灯灯饰、垃圾收集、停车场等工程和设施。 2)园区内水系及两侧绿化工程:水面面积约231419m2,绿化面积约552954m2。 3)市政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05200m2。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概况为准。 2.3招标范围: (1)安置区物业管理。安置区内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的管理;安置区内的道路、建筑、绿化、路灯灯饰、标识标牌、广告、园林小品、垃圾收集、公厕、地面停车场等全部工程和设施的管理、保洁、养护、维修、苗木补植、垃圾收集清运等全部管理工作。管理费的收取或代收。 (2)市政道路保洁管理。市政道路、桥梁、护栏、路灯灯饰、标识标牌、广告、园林小品、垃圾收集等全部工程和设施的管理、保洁、维修;垃圾收集清运等全部管理工作。 (3)绿化工程管理: 1)跃进湖公园:水面、绿化、桥梁、道路、建筑、路灯灯饰、标识标牌、广告、雕塑、园林小品、垃圾收集、公厕等全部工程和设施的管理、保洁、养护、维修、苗木补植、垃圾收集清运、水面保洁等全部管理工作。 2)园区内水系及两侧绿化工程:水面保洁、绿化养护、苗木补植、绿化工程(含未实施绿化工程的河堤)范围内的保洁等管理工作及垃圾收集清运。 3)市政道路绿化工程:绿化养护、苗木补植、绿化工程范围内的保洁等管理工作及垃圾收集清运。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2.4标包划分:划分为一个标包。 2.5服务期:三年,以最后一处服务项目移交管理之日起计。 2.6服务标准: (1)安置区物业管理。按照《安徽省住宅区物业管理规范》(DB34/5000-2013)的A级标准。 (2)市政道路保洁管理。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的二级管理标准。 (3)绿化(含公园及园区水系)管养。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和《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5016-2015)。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括: 1)物业管理; 2)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及清洁,环境卫生服务、垃圾清运及管理,或类似以上服务内容; 3)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及维护等与园林有关的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 1)安置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或工程管理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物业管理师),从事物业管理时间不少于5年,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保交费时间不少于2年(2016年1月~2017年12月)。 2)市政道路保洁管理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或工程管理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技师、高级技师),从事市政道路保洁管理时间不少于5年,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保交费时间不少于2年(2016年1月~2017年12月)。 3)绿化(含公园及园区水系)管养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园艺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技师、高级技师),从事绿化作业时间不少5年,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保交费时间不少于2年(2016年1月~2017年12月)。 4)对于非投标人为拟任项目经理一次性购买多年社保的,投标文件中除应有拟任项目经理的社保复印件,还应有投标人与其在2016年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近3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注:1、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所以,分支机构的不良信用记录由法人承担。 注2、不良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文件(资格评审资料)中的声明函为评审依据。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第(1)~(4)项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第(5)项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向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中标候选人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违法犯罪档案查询的告知函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投标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FuYang/)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 月16日上午10 时00分。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泉明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霞光大道与汇泉路交口 联系人:崔良勇 电 话:0558-3966326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政府西门对面) 联系人:庄工 孙工 电 话:15155814189 传 真:0558-6512150 电子邮箱:ahjinquan@126.com
临泉明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