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楼道路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于楼道路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代码:04272018050242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楼道路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于楼道路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大行审发【2018】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于楼街道办事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于楼道路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于楼街道。
2.2合同估算价:268.5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8 年4月26日开工至 2018年 8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28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在于楼道路(霍田路口至兴于干线路口)两侧进行绿地整理4.2万平方米、起挖移除原有苗木850株、起挖进行反季移栽苗木4200株、补种苗木2400株及播种二月兰4.2万平方米。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3月29日至 2018年4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信用等级报告、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保险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室(地址:大洼区新华街、联系电话:0427-3459008)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37万元,递交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正式收据。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31日至 2018年4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和营业执照(副本)、信用等级报告、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保险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4月20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大洼区于楼街道办事处
办 公 地 址:大洼区于楼街道
联 系 人:郝建博
联 系 电 话:1384272466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0427-6859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