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坝仔堤段绿化景观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坝仔堤段绿化景观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 东坝仔堤段绿化景观管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7-201803-123456789-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坝仔堤段绿化景观管养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99,743.4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东坝仔堤段绿化景观管养项目(RMB 3229756.26); 2. 项目编号:CLPSP18ST00ZC34 3. 采购项目品目: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切实加强龙湖区城管局所辖范围内新津河右岸东坝仔堤段城市绿地养护,提升管养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构建“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低成本”的管理模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取具备资质、实力较强、技术领先、管理规范的企业进行作业。负责东坝仔堤段金津桥北侧堤路结合工程1.8公里路段的平台绿化景观、步道、防浪墙安全护栏和景观灯等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平台保洁作业。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 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7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7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2017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提供投标人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打印的复印件); 3. 提供投标人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4月05日 至 2018年04月1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05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联系电话:0754-87290928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3728(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三)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泰业大厦六楼联系人:肖萍联系电话:0754-88167394传真:0754-88167492邮编:515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