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闽侯十八重溪修复景区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87283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闽侯十八重溪修复景区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闽侯十八重溪修复景区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闽侯十八重溪修复景区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十八重溪修复景区水毁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侯发改审批[2016]9号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闽侯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南通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投资约165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为修复景区受水毁的游道约280m,护岸约220m,防护栏约280m,景观桥约70m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589961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为: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备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侯建综[2014]15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2016年5月19日 09时00分 至 2016年5月25日 17时00分 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年5月25日 00时00分 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2016年5月27日 00时00分 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06-02 1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7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备注:(1)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同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亲自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器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 闽侯县南通镇古城十八重溪 ,邮编: 350111 ;
   电子邮件: /
   电话: 18906935015 传真: / ;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楼三楼 ,邮编: 350111 ;
   电子邮件: 116223068@qq.com
   电话: 0591-87526916 传真: 0591-87526951 ;
   联系人: 郑小姐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报名期限: 2018-4-82018-4-13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2007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100 2008年度中国农业网站最具创新单位 2008年第五届中国农业网站百强单位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6438262 中国农业网站百强 客服:0571-86438262
编辑:0571-86430233
传真:0571-86438257
邮箱:yuanlin.bjb@163.com
网络实名:中国园林 园林绿化   |  通用网址:中国园林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 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