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2016年滨海新区街心公园绿化专项国家安全局河北路原址街心公园工程 (施工)2016年滨海新区街心公园绿化专项国家安全局河北路原址街心公园工程报建编号:1213504120170069 招标备案号:1228201803401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施工[2018]04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滨海新区街心公园绿化专项国家安全局河北路原址街心公园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6]15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898.09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友邦助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6年滨海新区街心公园绿化专项国家安全局河北路原址街心公园工程,项目实施2016年滨海新区街心公园绿化专项国家安全局河北路原址街心公园工程,项目实施面积约2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工程、城市家具、景观照明工程、排盐工程及给水工程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上海道与河北路交口,北临海图公寓,东侧为塘沽一中,西侧为海图宿舍楼,南侧为水晶广场,周边以住宅为主。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2016年滨海新区街心公园绿化专项国家安全局河北路原址街心公园工程,项目实施2016年滨海新区街心公园绿化专项国家安全局河北路原址街心公园工程,项目实施面积约2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工程、城市家具、景观照明工程、排盐工程及给水工程等。本次投资约89.79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5月15日 至 2019年05月1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应单独配置;(3)正、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均由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4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6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4月17日至2018年04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俊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5号动漫大厦B1区 2层201-16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蒋璐 电话:022-65305144 传 真:022-6530514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友邦助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毓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郭永洪 电话:022-66701321 传 真:022-66701321
日期:2018 年 4 月 1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受理负责人:窦福起、蔡英杰 电话:02265305229传真:02265369513电子邮箱:bhxqjgc@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88号滨海国泰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