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迪沟镇环境整治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颍上县迪沟镇环境整治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04月10日
采购单位颍上县迪沟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颍上县公告时间2018年04月10日 08:3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9日 09:0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无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00开标地点颍上县预算金额¥16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鲍祥春项目联系电话无采购单位颍上县迪沟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无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无代理机构名称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颍上县迪沟镇环境整治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YSZGY-CG20180056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颍上县迪沟镇环境整治外包服务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招标内容及要求: 颍上县迪沟镇环境整治外包服务采购,环卫一体化服务范围: 迪沟镇国土面积24.27平方公里(不含塌陷区),其中镇区面积2.27平方公里。总人口41763人,其中镇区人口19560人,村委会人口22203人。主干道26.47公里,其中省道3.47公里,县道8.5公里。主要沟河18.57公里,其中谢展河3.47公里,截岗沟约5公里,卢高沟约1公里,光明沟约3.2公里,姜黄沟约2公里,余墩沟约0.4公里,庙黄沟约2公里,汤店北大沟约1公里,园子南大沟约0.5公里。全镇辖2个社区,7个村委会,44个自然庄。 镇 区:19560人; 迪东社区:787人、1个自然庄; 迪西社区:500人、1个自然庄; 颍 淝 村:6390人、17个自然庄; 汤 店 村:5701人、9个自然庄、1个街道; 杨庄村:3000人、6个自然庄庄(部分搬镇区居住); 五岔村:0人(全部搬镇区居住); 三河村:2217人、2个自然庄庄(大部分搬镇区居住); 卢高村:2600人、4个自然庄庄(部分搬镇区居住); 谢彭村:1008人、4个自然庄庄(大部分搬镇区居住)。 环境整治要求: 1)、全区域、全天候保洁; 2)、10户配备一个不低于240公升的垃圾桶,全天候保洁,白天12小时动态保洁。保洁人员不少于70人,其中:驾驶员不少于3人,项目经理1人,管理人员2人,现场人员4人,现场作业人员60人。 3)、垃圾日清日运; 4)、全镇境内,省道、县道、镇村主要干道、街道每天按时洒水保洁。 本项目为一个标包,年采购预算为 160万 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3、标书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自即时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如招标文件有任何修改,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潜在供应商在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售后不退),并领取缴纳票据,未提供缴费票据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缴纳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户名: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17973232492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颍上支行营业部 本项目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具的银行汇票。(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但确保在此项目开标前到账并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结算处换取收据,但供应商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如不提供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 5、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6、开标时间 本项目将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点在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行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采购人: 颍上县迪沟镇人民政府 13866250588 项目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 0558-4560318 传真: 0558-4560318 地址: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7、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向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转账或电汇备注清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递交,过期不交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重要提示: 1、供应商一律由本单位员工办理政府采购事务,持授权委托书办理。 2、中标(成交)供应商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供应商有非法转包、出卖资质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