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太浦河工程管理所关于堤防养护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太浦河工程管理所关于堤防养护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太浦河工程管理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太浦河堤防养护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JSJJC2018-WJ-T-002号
二、谈判内容:吴江区太浦河沿岸堤防等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服务期限:共12个月(具体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吴江区太浦河沿岸
采购需求:苏州市吴江区太浦河工程管理所因实际需要对太浦河沿岸堤防、林带等绿化养护进行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玖佰贰拾陆元整(349926.00)
四、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响应单位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 日下午16:00时整
2、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 日下午16:00时整
3、各谈判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注册会员步骤:未成为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的各投标人首先须进行CA锁的办理和激活,以及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善单位信息,通过审核进入供应商诚信库成为会员,之后才能参与该项目的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
5、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技术咨询人员:吴青,咨询电话:18915517039 ,QQ号:1059989488。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纸本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4月20 日9:00—9:30
2、网上投标文件和纸本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9:30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详见大厅显示屏)
4、接收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七、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2018年4月20 日9:30时整
2、谈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八、纸本投标文件
1、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本人到开标现场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响应报价表;
(5)投标报价分项表;
(商务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制作,必须满足评标要求。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格式及内容。纸本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注: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并装袋密封,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在接收地点将《商务标》一份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须递交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即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在开标现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负责检查纸本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纸本投标文件不全或报名资格资料要求的原件(或公证件)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九、网上投标文件请按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要求进行制作。
十、勘察现场:谈判响应单位可自行勘察现场;本次招标针对询问采取网上答复方式,投标人应在项目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答复。
十一、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贰佰肆拾捌元整(?5248.00)
2、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随同响应文件在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吴江分行
账 号:1102022009000414895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
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号102室
联系人:费振芳、朱春东 联系电话/传真:0512-63405799
2、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太浦河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梅伏莲 联系电话:0512-63193683
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益和路188号
3、备注: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4、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12-63982395。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