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中驰路道路新建工程(淮河东路-佟洼路) 淮阴区中驰路道路新建工程(淮河东路-佟洼路)淮阴区中驰路道路新建工程(淮河东路-佟洼路)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淮阴区中驰路道路新建工程(淮河东路-佟洼路)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驰路(淮河东路---佟洼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1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阴区中驰路道路新建工程(淮河东路-佟洼路) (2)工程地点:淮安高新区内。中驰路为南起淮河东路,北至佟洼路,呈南北走向(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准)。 (3)招标内容:新建中驰路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全长340米,宽30米(2.5m人行道+3.8m非机动车道+1.2m绿化带+15m 机动车道+1.2m绿化带+3.8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设计车速40km/h;(以上部份以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建设规模为准),配套建设管网(雨、污、给排水)、绿化、照明及交通设施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841489.61元;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共分 2次支付,具体如下: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后付清(均无息)。 (8)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参加 一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8)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9)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7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拟选派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7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结果为:企业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未被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五年。注:《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合格为评标入围的合格条件。 形式性评审入围条件:投标文件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评标入围方法为: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足20家时(含),则全部入围。 2.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采用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4 月16日~2018年4月26日,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2)招标文件售价 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本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顺利,建议投标人使用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月27日9时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上发布。 9、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要求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营业执照有效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资质证书有效
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有效。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4.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 《商务标》投标书格式/1.7承诺书(格式)及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书按规定格式签署,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7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7
拟选派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2017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8
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结果为:查询结果为:企业近 3年内、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未被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五年。 注:《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查询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 将查询结果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联合体即可 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资格审查原件; (2)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必须按规定格式签署,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要求链接诚信库的评审因素,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其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5)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诚信库链接; (6)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7)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或变造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中标后,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和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人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有效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第一名至第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时,则以低价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则由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本工程按100分对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序号
评分因素
满分分值
评分标准
一
投标报价
95
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Κ值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2)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6分(计算时不足1%时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方法二: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 70%,75%, 80%, 85%;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96%, 97%, 98%;K2=95%。 Q1 、 K1 值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它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9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6 分(不足 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注:评标结束后,方法一、方法二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5分
信用得分=5%×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1、特殊情况: (1)新取得资质(指投标截止日倒算一年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取同类别、同等级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本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非新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本时段信用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按0分记取。 (2)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外省,外市)建筑业企业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取在我市施工的同类别、同等级外来企业的本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注: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4〕45号,淮住建办〔2015〕155号,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本阶段信用考核分使用有效期为评价公示截止之日至下一阶段评价公示截止之日前一日。 2、《淮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中主项和增项资质的认定以企业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审核通过资料为准。(企业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可以在开标前申请进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http://222.184.121.74:8080/JSGCSB/),并自行在系统中选择主项资质;凡是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未认定主项资质的企业,其承包资质均视为增项。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承包资质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0.90计分。 3、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提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 11.注意事项 11.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1.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11.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1.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1.5本项目开标可以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各投标人可以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CA锁登录业务系统,通过远程解密模块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也可以将上述CA锁带至开标现场,由现场工作人员代为解密。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10.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1.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1.8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1.9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10为进一步提高CA驱动在招投标工具的兼容性、互认性,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18年1月26日全面升级更新招投标工具、 CA驱动版本。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卸载原CA驱动程序,并与2018年1月26日后至“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epointweb) “服务导航—下载中心” 或业务登陆界面下方,下载最新版招投标工具及CA驱动。届时原CA驱动及招投标工具将停止使用。 各投标人在试运行期间务必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应急使用。 1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支持其他形式支付; (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①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北支行 ③账号:投标人在“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点击下载,在页面上点击“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不同项目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不能重复使用,投标人汇款时必须看清每个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并将保证金汇入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中汇出,因此投标人应核对诚信库中企业基本户信息,基本户信息应写明归属地,详细到网点,具体为“某银行+地区+具体网点”(详询己方开户银行),如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有误,请及时修改,并去交易中心审核。保证金未通过投标人基本户汇入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应在会员系统“业务管理--网上保证金查询”模块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如显示保证金已缴纳则说明保证金已到账,否则保证金缴纳无效。投标人只有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户汇到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且从会员系统中查询到该项目保证金已缴纳方可说明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系统技术维护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360702913、13770370470。该流程特别重要,开标前一定要通过会员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单位保证金未缴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6)、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提别提醒): ①必须从基本户缴纳; ②缴纳方式为转账、电汇、网银,不能现金、本票; ③如果投标保证金缴纳遇到银行方面的技术问题,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北支行王经理联系,联系电话:13511504411; ④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 ⑤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7)、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招标人需要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将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条款与通用分册不一致的按本条款执行。 13、联系地址及电话: 13.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 188 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17-80865550 13.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6幢101室 联系人:高志勇 电话:15365675699 13.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 号 13.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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